什么是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是在香港交易所买卖及由联交所期权结算所结算的一种以个别股票为基础的金融合约,合约主要分为认购期权(CALL)及认沽期权(PUT)。投资者可成为买家(LONG)或卖家(SHORT)。
- 认购期权买家(LONG CALL)有权利以行使价在合约到期日或之前买入正股
- 认购期权卖家(SHORT CALL)被期权买家行使期权时,有责任以行使价在合约到期日或之前卖出正股
- 认沽期权买家(LONG PUT)有权利以行使价在合约到期日或之前卖出正股
- 认沽期权卖家(SHORT PUT)被期权买家行使期权时,有责任以行使价在合约到期日或之前买入正股
按《证券及期货(合约限量及须申报的持仓量)规则》订明,除获授权人外,包括获证监会授权或有认可交易所的规章获授权持有,任何人不得持有或控制数目超逾规定的数目上限(持仓限额)的期货合约或股票期权合约。若持有合约数量达至须申报水平,即有责任向香港交易所提交通知(申报大额未平仓合约)。
股票期权合约之申报水平及持仓限额会按不同的期权类别而有所不同。详情请参考以下交易所网址。
https://www.hkex.com.hk/services/trading/derivatives/overview/trading-mechanism/large-open-positions-and-position-limits?sc_lang=zh-HK
产品 | 大额未平仓合约/ | 持仓限额 |
股票期权 | 每个期权类别每个到期月份,1,000张未平仓合约 | 每一个期权类别的持仓限制为任何一个市场方向 *及所有到期月份合计50,000,100,000或150,000 张未平仓合约,详情可参考此网址: |
交易所参与者如发现有客户违反持仓限额,会(a)通知交易所;及(b)要求客户将超逾上限的持仓量平仓。
「最终受益人身份」(或最终客户)指持仓而有实益拥有权的人士,「交易发起人」则是负责代另一人发出交易指示的人士(如基金经理)。账户如为同一最终受益人持有,不论个人或公司账户,必须合并计算及申报。
申报的责任在于须申报的持仓控制人,即交易指示发出人及持仓最终受益人。
客户可选择直接向交易所或透过其经纪递交大额未平仓合约的报告。若客户与多于一名代理人开立账户并持有须申报的持仓量,客户可指示任何一个经纪代为全数仓位申报,亦可以要求所有有关的代理人分别向交易所申报每个帐户的持仓量。
股票期权的相关资产乃指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股份。然而,不是所有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股份都可成为期权的相关资产,可供买卖的股票期权名单详情请参阅:https://www.hkex.com.hk/chi/prod/drprod/so/conspec_c.htm
行使价指行使期权时,期权买卖双方同意以该价格买卖正股。行使价较正股现价为低的认购期权称为价内。该期权容许持有者以低于市价的价钱购买股份。行使价较正股现价为高的认购期权称为价外。相反,若行使价较正股现价高的认沽期权称为价内,亦即持有者可以高于现时之市价出售该资产。而行使价低于正股现价的认沽期权则称为价外。期权的行使价与相关资产之价格相同,便称为等价。
股票期权有一段限制其是否有效的行使期。在行使期的到期日后,期权便不能再作买卖或行使。传统上期权有两种行使方式 ─ 分别是美式及欧式。美式期权可由发行日开始至期满的任何时间内行使。欧式则只可在到期日行使;美式期权在行使方面给予持有者较大弹性,所以期权金较同类的欧式期权为高。截至现时,在香港交易所买卖的股票期权全为美式期权。到期日即到期月份最后营业日之前一个营业日。
以上所述的全部特点会在期权合约内订明,在正常情况下是不会在期权有效期内改变。然而,不同的期权会有不同的期权金,而且期权金会随时间波动。
关于香港股票期权的合约概要,详情可浏览以下网址:https://www.hkex.com.hk/chi/prod/drprod/so/conspec_c.htm
代表月份 | 期权月份代码 | ||
认购期权 | 认沽期权 | ||
一月 | A | M | |
二月 | B | N | |
三月 | C | O | |
四月 | D | P | |
五月 | E | Q | |
六月 | F | R | |
七月 | G | S | |
八月 | H | T | |
九月 | I | U | |
十月 | J | V | |
十一月 | K | W | |
十二月 | L |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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