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空是投资者对股价看淡时其中一种获利策略,通过高沽低买的方式赚取差价作为利润。然而,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除非投资者在沽售股份时拥有或合理地相信自己可成功借入股票,否则本港并不允许投资者无货沽空。有见及此,本公司现开设融券及沽空服务来配合客户需求。通过简单的程序经国泰君安借入及沽出股票,并于适当时候购回,即可在淡市中寻找获利良机。
有关美股沽空,请按此了解更多。
融券及沽空服务给予投资者在淡市中获利的机会。一般投资者买入股票后只限于在股票上升时获利,如遇上逆转市况令股票下跌则会出现损失。透过融券及沽空服务,投资者如预期后市及特定股份将会下跌,可向本公司申请借入相关股份并在高位先行沽出股票,然后在低位回购股份以赚取差额,配合我司提供之保证金融投资服务,可使客户于好市淡市中能够灵活运用不同投资策略把握获利机会。
1.1 所有股票借方及贷方均需签署一式两份的“证券借出协议”。
1.2 所有股票借方需签署一式两份的“证券借用及借出协议登记表格”予本公司以递交香港税务局,以及缴交港币500元作为予香港税务局的登记费及本公司之手续费。税务局注册及开户手续一般需时约20个工作天。
1.3 所有股票贷方需签署一式两份的“借出人有关签立证券借用及借出协议通知书”给本公司以递交于香港税务局。 交收系统将会记录所有已签署之股票借贷协议,以定期向香港税务局提交报告。
2.1 所有融券交易只可于指定融券托管账户进行(融券业务及一般股票交易业务是分开两个账户处理)。
2.2 当税务局完成手续及融券账户成功开立后,本公司营运部将以电子邮件或平邮方式寄发开立确认信通知客户。
3.1 客户可以联络客户经理查询并给予指令要求借入证券。借方必须清楚说明借入的证券名称及数量,且相关证券必须为香港交易所于当时最新生效之「可进行卖空的指定证券名单」中所列明的股份,否则有关借入申请将不获接纳。
3.2当客户输入的借入证券申请得到接纳后,融券服务柜台交易员将查核我司有否足够数量证券提供借贷,如果我司所持数量不足以满足客户需要时,将会马上联络其他合作伙伴寻找足够数量股票以满足客户要求。当确认有足够数量之证券后,客户经理会通知客户借入证券已经完成。
3.3 我们会根据客户及借入之股票具体个别情况而制定融券按金比率。当客户借入证券后,融券账户一般必须存入不低于120%借入证券市值之现金作为按金。于借贷期内,客户融券账户须按每日借入股票价值的升跌而维持所需按金并高于上述水平。
3.4 当成功向融券服务交易台借入股票后, 可以联系客户经理或港股交易热线电话:(852) 2250 0898 或 (852) 2250 0899委托沽空下单。
4.1 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本公司会从借方账户中扣取当月证券借贷的手续费。每天融券手续费计算方式为:借入证券收市价 x 借入证券数量 x 手续费利率(年息) / 365日。
4.2 借入证券的最低要求期限为由交收日翌日起计7天(以公历日计)。客户必须最少借入股份7天方可要求归还股份,但本公司有权随时要求归还已借出之股票。
5.1 每日所要求按金的价值,是根据所借入证券的市值变化而定的,我司会于收市后按股份每日收市价计算市值变化。
5.2 如果所借入的证券价格上升,所要求按金的价值亦会相应提升。如因证券价格上升而需补缴按金,本公司会通过电邮、电话和短信发出通知,要求客户不迟于下一个工作天补回所需的差额;如果所借入的证券价格下跌,所需按金亦会相应减少,交收部会将多出来的差额,存放于客户的融券账户中,客户有权提取有关金额。如市场情况波动令股份价格出现急升或急跌之情况,我司有权于开市时段内按股份当时市场价格计算所需按金变动,并于融券账户扣除 / 存入有关差额。
国泰君安有权随时要求客户交还已借入的股票。客户收到本公司融券服务柜台人员的通知后,有责任于还券通知发出后两个交易日内交还股票,否则本公司会以客户名义从市场买回未能归还的数量的股票,涉及之金额及费用由客户承担。
客户主动归还股票,可以联络客户经理或港股交易热线电话:(852) 2250 0898 或 (852) 2250 0899 委托买回已沽空的股票,或从其他的券商转入股票,然后发出指示归还股份。当本公司收到客户归还的股票并完成交收后,所需按金将存入客户融券账户中,客户可提取账户内现金,至此整个融券手续完成。
8.1 沽空为看淡后市的投资策略,相对股票价格最多下跌至零 (没有价值),股价上升空间理论上为无限。存入所需按金借入股份作沽空交易的亏损风险可能极大,客户所蒙受的亏蚀有可能会超过存放于国泰君安证券作为抵押品的现金及任何其他存放于国泰君安证券的其他成员公司的资产。
8.2 客户必须先行借入可进行沽空的指定股份并清楚了解香港交易所的规则,方可进行沽空交易,否则有可能触犯法例。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及香港交易所《交易所规则》,除非投资者在沽售股份时拥有或合理地相信自己可成功借入股票,否则本港并不允许投资者无货沽空。此外,沽空交易只能透过联交所的自动对盘及成交系统进行,沽空交易亦不能以低于当时最佳卖出价的价格进行。
8.3 借入股份的数量及融券利息收费视乎当时市场环境及供求而厘定。根据市场情况,客户可能未能借入申请之股份数量,或就借入股份承担较高融券利息开支。
8.4 市场情况可能使客户发出的买卖指示,例如「沽空」或「回购」指示无法执行。
8.5 如借入股份股价上升,客户可能会在短时间内被要求存入额外按金以维持借入股票所需按金高于我司要求的最低水平。
8.6 如客户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内存入额外按金以维持所需按金比率高于我司要求的最低水平,客户可能会被要求为有关逾期的差额缴付额外利息(利息为银行确定的港币最优惠年利率加8个百分点或国泰君安证券自主确定的利率),客户的沽空淡仓亦可能会在未经客户的同意下被强行平仓,即我司有权按当时市场价格回购相关股票并实时为客户进行结算及交付,而客户将要为账户内因此而出现的任何结欠数额及需缴付的利息负责。
8.7 借入股份所涉及的公司行动如分派股息、红股派送、配售新股等均属证券贷方之应收账项,即使客户已将借入股份沽出而未能按以上公司行动收取应收之款项,客户仍然需要履行责任将股息及红股在贷方指定时间内支付予贷方。
8.8 如客户所借入之股份因停牌而暂停交易,客户借入股份的所需按金将会被冻结,于股份恢复交易前所需按金将不能提走及使用。
8.9 证券贷方有权于任何时间终止股份借贷并要求客户交还股份。客户有可能在买入相关股份归还予贷方时蒙受亏损。
8.10 客户应根据本身的财政状况及投资目标,仔细考虑股票借贷及沽空交易是否适合客户本人。
客户可致电 (852) 2250 0898 或 (852) 2250 0899进行港股及沪、深港通A股人工委托下单。此专线由专业及经验丰富的证券经纪接听及操作,令落盘更快捷妥当。
客户亦可在当地交易时间透过24小时交易热线(852) 2509 7526买卖中国B股、海外市场股票及债券交易等。
在线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