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君安國際跨境理財通業務,依托母公司國泰君安證券強大投研實力,緊密聯動兩地專業團隊,打造大灣區一體化服務體系,甄選優質可靠金融產品,為客戶提供完善的跨境金融服務。
「跨境理財通」指在粵港澳大灣區的投資者可透過對方區內銀行或證券公司所建立的閉環式資金通道,跨境投資對方區內銀行或證券公司所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產品。根據投資者居住地,「跨境理財通」分為「北向通」與「南向通」。
「北向通」指合資格香港投資者可經指定渠道,投資合資格內地機構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產品。
「南向通」指合資格內地投資者可經指定渠道,投資香港持牌法團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產品。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具有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戶籍或在9市連續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滿5年;
-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最近3個月家庭金融淨資產月末餘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或最近3個月家庭金融資產月末餘額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或近3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人民幣。
*內地9市是指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
-香港永久居民,且具有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已在我司開通個人證券帳戶,不包含投資移民帳戶、公司帳戶等,且帳戶狀態正常;
-年齡爲18歲或以上,65歲以下;
-非美國居民/公民。
-所有在香港註冊成立並經香港證監會認可,主要投資大中華區股票,且被銷售該產品的國泰君安國際評定為「非複雜」的基金;
-在香港註冊成立並獲香港證監會認可,且被銷售該產品的國泰君安國際評定為「低」風險至「中高」風險及「非複雜」的基金,但不包括上述中提到的基金、高收益債券基金及單一新興市場股票基金;及
-被銷售該產品的國泰君安國際評定為「低」風險至「中」風險及「非複雜」的債券;
-合資格投資產品不包括在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上市及交易的投資產品。
經內地公募基金管理人及內地銷售證券公司評定為"R1"至"R4"風險等級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商品期貨基金除外)。
1.在國泰君安證券(內地公司)國泰君安君弘APP開立一個新的「南向通」匯款專戶;
2.下載國泰君安國際(香港公司)君弘全球通APP並開立新的「南向通」投資專戶;
3.透過君弘全球通APP的「南向通」投資專戶購買在跨境理財通專區內所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產品。
1.在國泰君安國際(香港公司)君弘全球通APP開立一個新的「北向通」匯款專戶;
2.下載國泰君安證券(內地公司)國泰君安君弘APP開立新的「北向通」投資專戶;
3.透過國泰君安君弘APP的「北向通」投資專戶購買在跨境理財通專區內所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產品。
跨境匯款只能在投資專戶與已綁定的匯款專戶之間進行,即資金實施閉環管理。使用人民幣透過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CIPS)進行跨境匯款。
投資額度:「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總額度為1,500億元人民幣,由港澳兩地共用。個人額度為300萬元人民幣,客戶可以同時選擇銀行和證券公司雙渠道同時進行投資,每個渠道的投資額度為150萬元人民幣。
國泰君安國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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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專線:(852) 2509 7524 / 40080 95521 電子郵件:customer.service@gtjas.com.hk 投訴專線:(852) 2509 5432 / 40080 95521 投訴傳真:(852) 2878 7977 投訴電子郵件:complaint@gtjas.com.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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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客戶在跨境理財北向通服務下僅可以以人民幣進行跨境資金匯劃。客戶可能需要為跨境理財北向通服務將其他外幣兌換為人民幣。客戶將須承受匯率風險。
3.人民幣須接受中國內地中央政府的外匯管制及限制。中國內地任何機關均可能就人民幣兌換考慮或頒布額外規則、法規及限制。客戶在發出人民幣兌換的指示前,應採取合理步驟查詢最新情況及詳情。人民幣匯率不時變動。並無保證人民幣不會貶值。在中國內地境外買賣的人民幣(「離岸人民幣」),其匯率將受(其中包括)中國內地中央政府不時實施的外匯管制影響。客戶將須承受匯兌費用(即離岸人民幣的買賣差價),並承受任何貨幣兌換的匯率波動風險。
4.如果客戶買賣的合資格產品並非以人民幣列值,客戶可能需要在投資該外幣列值合資格產品時將人民幣兌換為相關外幣。客戶將須承受匯率風險。此外,如果有關外幣須接受外匯管制,客戶可能無法於贖回或出售以有關外幣列值的合資格產品時收取有關外幣。以外幣列值的有關合資格產品可能亦須承受產品發行人的流通性風險、信貸及無力償債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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