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交易服務。 客戶明白電子交易服務系統是一個半自動化系統,可以讓客戶通過該系統發送電子指令及接收資訊服務。客戶同意完全按照本協議的條款使用電子交易服務系統。客戶使用未來通過該系統提供的附加服務亦須遵照本協議之各項條款。
授權使用。 客戶應是其帳戶的電子交易服務系統唯一授權使用者。客戶應對使用密碼的保密和安全使用負責。客戶確認並同意對通過電子交易服務系統發出的所有交易指令負完全責任,國泰君安外匯和國泰君安外匯的任何董事,高級職員或僱員將不對客戶或客戶所代理的任何第三方因上述交易指令的處理、錯誤處理或失落而産生的損失負任何責任。
系統所有權。 客戶確認電子交易服務系統所有權屬於國泰君安外匯。客戶保證不會破壞、修改、解構、反向操作或以其他方式改變,或未經授權進入該系統的任何部分。客戶確認,如果客戶未能遵守本項保證或國泰君安外匯有合理的理由懷疑客戶未能遵守本項保證,國泰君安外匯可以對客戶採取法律行動。客戶並保證如果客戶獲悉任何其他人正在實施本節所述行爲,客戶將立刻通知國泰君安外匯。
通報系統故障的責任。 客戶確認並同意,作爲使用電子交易服務系統進行報單的條件之一,在發生下列情況時,客戶將立刻向國泰君安外匯進行通報: (a) 客戶已通過電子交易服務系統下單,但未能收到帳單編號;(b) 客戶已通過電子交易服務系統下單,但未能收到對令單及其執行的準確的確認,無論是文本,電子或口頭形式;(c) 客戶收到對其沒有下單的交易的確認,無論是文本,電子或口頭形式;或 (d) 客戶發現有未經授權使用其帳號和/或密碼的行爲。
使用替代性交易方法。 客戶同意,如果電子交易服務系統的使用遇到困難,客戶將會設法使用國泰君安外匯提供的其它方法或設備與國泰君安外匯聯繫以下單交易並將上述困難通知國泰君安外匯。客戶確認,國泰君安外匯並沒有對交易或相關的服務作任何明確或隱含的保證(包括但不限於對每次使用交易系統的商業性,功能性和適用性的保證)。客戶同意,對客戶因國泰君安外匯無法控制的服務中斷,不正常或暫停而産生的任何損失或費用等,國泰君安外匯無須負責。
第三方提供的市場資料。 客戶理解電子交易服務系統將,僅出於資訊服務目的,提供第三方發佈的資料。由於市場的變動以及資料傳輸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延誤,資料可能不是即時的相關貨幣的市場報價。客戶理解,儘管國泰君安外匯相信該類資料的可靠性,但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無法進行獨立的證實或反駁。客戶理解,在所提供的有關貨幣的資料中並不隱含國泰君安外匯的推薦或保證。
不保證資訊的準確性或時效性。 客戶確認電子交易服務系統上的報價服務是由國泰君安外匯不時選定的第三方提供的。客戶理解電子交易服務系統上的資訊是按第三方所提供的原來狀態提供的,國泰君安外匯並不保證此類資訊的時效性,順序,準確性,充足性和完整性。
客戶確認由於電子通訊可能遇到未可預計的通訊擠塞情況及其他原因,電子交易服務可能並非是可靠的通訊途徑,而這種不可靠性並非國泰君安外匯所能控制。 這可能會導致下列情況,包括:在傳送或收取客戶的指示或其他資料時有所延誤,延誤執行買賣盤或有關買賣盤以有別於客戶落盤時的市價執行,客戶與國泰君安外匯進行通訊時出現誤解及錯誤等等。 儘管國泰君安外匯將會採取一切可行的步驟去保障其系統、客戶資料、帳戶及為客戶利益而持有的資產,客戶接納透過電子交易服務進行金融及其他交易所涉及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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