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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君安國際資產管理氣候相關風險管理政策》

國泰君安國際資產管理氣候相關風險管理政策

1 目標

1.1 本文件是關於國泰君安資產管理(亞洲)有限公司(“本公司”,為國泰君安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資產管理(“國泰君安國際資產管理”)所管理的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中,治理、投資管理和風險管理中的氣候相關風險(“CRR”)管理政策的概述。


2 治理

2.1 本公司董事會、國泰君安國際投資團隊和風險管理團隊在資產管理業務中的CRR管理中分擔各自的責任。

2.2 本公司董事會對CRR管理策略和績效負有總體責任。本公司董事會將指定並委派CRR管理委員會(“委員會”)來監督基金管理中的CRR管理,其責任包括:

2.2.1 設定CRR目標、策略和計劃,並制定並批准CRR風險管理政策,包括任何特定基金或特定被投資公司或行業的CRR管理標準和接受水平;
2.2.2 監督管理基金的CRR管理政策的實施;
2.2.3 監督根據適用法規披露CRR管理政策;
2.2.4 進行定期審查CRR管理政策;
2.2.5 在公司內部推廣CRR的知識和意識。

2.3 投資團隊將負責:

2.3.1 在投資過程中考慮和評估CRR及其影響;
2.3.2 設定和實施在投資過程中管理CRR的適當方法、標準和接受水平;
2.3.3 定期評估所採用的方法、標準和接受水平的效果和影響,並在適當的時候進行調整;
2.3.4 根據適用的法律和法規披露CRR管理政策;
2.3.5 關注CRR管理的發展,並在必要時向委員會提議適當的CRR管理政策修訂。

2.4 風險管理團隊將負責:

2.4.1 根據同意的CRR管理標準和接受水平,實施適當的CRR監控程序;
2.4.2 在必要時考慮並向委員會提議適當的CRR管理調整。


3 投資管理

3.1 投資團隊將把CRR因素和考慮因素納入他們的投資過程,參考碳風險評級、碳敞口分數,以及ESG(環境、社會和治理)的風險分數。具體來說,CRR評級將在選擇被投資公司和管理整個投資組合時被考慮,而ESG評級將被視為實質風險和過渡風險的額外參考。

3.2 根據管理的基金的投資策略、營運規模和可用資源,我們在這個階段會聘請外部專業評級機構來協助我們評估CRR。

3.3 被聘請的評級機構採用的CRR評估方法如下:

3.3.1 評估將專注於與轉變為低碳經濟相關的投資的價值和適合性的風險。
3.3.2 評估將識別並考慮風險因素,如碳排放等,以及與轉變為低碳經濟相關的風險,如碳定價、監管壓力等。
3.3.3 將評估公司自身運營的CRR敞口和公司產品和服務的CRR敞口,以計算被投資公司的整體CRR敞口。
3.3.4 然後根據(i)那些無法管理的CRR敞口和(ii)公司如何管理那些可管理的CRR敞口,來確定被投資公司的CRR分數。公司的CRR分數是無法管理的CRR和公司尚未管理的CRR的總和。

3.4 對於目標被投資公司,如果被聘請的評級機構不提供任何CRR評級,投資團隊(如適用,由風險管理團隊協助)將對該公司進行自己的CRR評估。它可能會參考一些標準設定組織,如SASB標準,以識別被投資公司面臨的重大問題和需要關注的領域。它也可能參考公司的相關CRR數據,如從事相同或類似行業的母公司或附屬公司的CRR評分和評級,以及行業或子行業平均CRR分數。如果沒有這樣的CRR評分,團隊可能會參考其他可用的CRR信息和數據,如被投資公司的溫室氣體(GHG)排放數據,或者如果沒有,以行業或子行業的平均GHG排放數據並進行適當調整作為被投資公司的排放數據。團隊將為這種自製評級準備一份CRR評估報告或評論。

3.5 對於主權和地方政府發行人,投資團隊可能會查看發行人國家或地區的整體CRR因素,以評估相關的CRR。它可能會參考一些由研究機構提供的國家或地區的可用CRR數據,如Norte Dame Research(https://gain.nd.edu/our-work/country-index/matrix)。如果沒有量化數據,團隊可以對主權和地方政府發行人的CRR因素進行定性分析,並相應地準備一份CRR評估報告或評論。

3.6 對於向證券池(股權池或固定收益池)添加證券的申請,投資團隊應在申請中包括被投資公司的CRR評級。對於CRR評級高或嚴重的被投資公司,投資團隊應提交一份CRR評估報告或評論,說明儘管其CRR評級高或嚴重,仍將被投資公司納入池中的理由。我們的目標是限制在任何經常產生過多碳排放或反復拒絕管理其氣候相關風險的被投資公司中的風險。

3.7 當被聘請的評級機構提供被投資公司的ESG評級時,該ESG評級也應包含在向證券池添加的申請中,供投資委員會和風險管理團隊參考。為了評估這些風險對被投資公司業績的影響,風險管理團隊將根據被聘請的評級機構提供的碳beta計算相關投資組合的個別被投資公司的beta和投資組合的beta。


4 風險管理

4.1 風險管理團隊將使用被聘請的評級機構提供的CRR數據和評分來監控和審查每個基金的CRR狀態,並每季度將CRR評估結果呈報給委員會。

4.2 基於季度評估,風險管理團隊將在以下情況下提示相關基金經理重新評估CRR狀態:(i)基金的整體CRR分數或ESG分數顯著惡化;或(ii)證券的CRR/ESG評級顯著下降。基金經理將在考慮到已經同意的CRR管理標準和接受水平後,決定是否需要採取任何行動。

4.3 當被投資公司的CRR狀態出現更嚴重的惡化時,投資團隊將決定如何根據最新的CRR評級調整相關的持股量,以將持有投資的CRR狀態恢復到可接受的水平。如果投資團隊選擇不進行調整,則應準備並向委員會提交其建議和理由,供委員會審查並做出最終決定。

4.4 風險管理團隊也將監控每個單獨基金相關的Scope 1和Scope 2溫室氣體(GHG)排放的投資組合碳足跡。目前,大部分相關數據將由被聘請的評級機構提供。

投資組合碳足跡的計算公式是:

對於缺乏Scope 1和Scope 2 GHG排放數據的公司,風險管理團隊將根據我們的內部模型估算評分,該模型基於公司的子行業或源頭國的平均分數。

4.5 在缺乏排放數據的情況下,風險管理團隊將使用其他可信來源或如果可能的話估算數據。估算的數據將基於公司/行業的高風險百分位數平均值。


5 參與

5.1 參與指的是以各種形式運用投資者或股東的力量來影響企業行為。參與的目的是解決公司內可能存在的嚴重CRR,並鼓勵可持續的行動。通過參與,我們不僅可以鼓勵公司內部的更好的可持續實踐,也可以讓我們做出更有見識的投資決策。我們也將能夠與被投資公司建立長期的關係。

5.2 進行參與的方式可能包括但不限於實體會議、現場參觀、書信、電信、電子郵件、年度股東大會、代理投票等。

5.3 在投資前或投資後的任何時候,分析師都可以選擇與被投資公司就包括但不限於CRR的問題進行參與。參與被投資公司的目的是鼓勵這些公司的可持續實踐,並通過可持續實踐提高公司的價值。


6 披露

6.1 我們的CRR管理政策的適當信息,包括對CRR的治理、投資管理和風險管理,將根據適用的法律和法規在國泰君安國際網站上公開披露。披露將每年進行審查,並將根據需要進行更新和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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